一、公余粮是什么时候取消的

中国是从2006年1月1日起免了公余粮的。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、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,俗称“公粮”。1958年6月3日,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》,1994年1月30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》,
2005年12月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,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《农业税条例》。

二、黑龙江农村交公粮哪一年取消的

1、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,农民负担问题逐步突出,引起中央高度重视。从1990年起,中央开始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,并取得一定成效。2000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决定安徽全省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。2002年,国务院又确定河北、内蒙古、黑龙江等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。

2、2003年,在试点的基础上,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。2004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决定从当年开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,并提出5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。2005年12月29日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,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

三、废除交公粮是谁废除的

1、2006年开始,废除交公粮是人大常委会提出废除的

2、我国农民从2006年开始不再需要向国家交公粮了。因为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“关于废止《农业税条例》的决定”。

3、所谓“公粮”就是农业税的俗称,农业税是指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、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。交公粮的历史至少在中国维持了两千三百年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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